没有绝对的矛盾,却有长久的温情。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时,充分彰显人文情怀和检察温度,秉承“案结人和”的司法理念,经承办检察官深入调查了解,通过开展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力促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及时修复破损夫妻关系。
【案情概括】
经依法审查,2023年2月7日20时许,被不起诉人马某某在家中与朋友饮酒时,妻子李某因家庭琐事对马某某扇耳光后,双方发生撕扯。后马某某将妻子压倒在地进行殴打,致李某左侧第7、 8、9肋骨骨折,马某某手指被李某咬破、身体被抓伤,当晚李某报警。2023年8月31日,经兰州市七里河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身体所受损失程度属轻伤二级。
【检察履职】
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经审阅卷宗、约见双方,了解到丈夫马某某主观恶性不深,对故意伤害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良好,犯罪后具有主动自首、认罪悔罪的情节。面对该起夫妻之间因矛盾处理不当酿成的刑事案件,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承办检察官认为,如果就案办案,将会进一步加深夫妻间的恩怨矛盾,后果可能会突破二人关系,造成两家以致更多人的反目与不幸。为减少社会对立面,防止双方及家庭矛盾再次激化,承办检察官充分尊重妻子李某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给其丈夫马某某改过自新的机会的意见,并从婚姻、孩子及家庭等方面,给双方当事人讲事实、讲道理、讲感情、讲法律,指出夫妻应风雨同舟,发生矛盾时应保持冷静、理性沟通,一味用拳头解决问题,只会伤害多年感情,给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创伤,如果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可以寻求亲友、社区或相关部门的帮助,共同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经耐心劝解,双方表示今后不再使用暴力解决家庭矛盾,会经营好自己的小家,积极为社会做贡献。
近年来,七里河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作为,积极履职,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先后化解了多起因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开展刑事和解和矛盾化解,对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和矛盾双方有和解意愿的案件,依照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使双方当事人在办案检察官的调解下握手言和,彰显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法治温度,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誉。下一步,七里河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有力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