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七检概况 >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一、办公室

(一)检察政务

1.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全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2.管理秘书事务,起草审核重要文件文稿,牵头负责检察信息工作。

3.负责全院机要文件处理、传真通信、机要密码保密、印章管理、检察长办公会议等工作。

4.负责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借阅、销毁及档案信息化加工等工作。编撰大事记、区志年鉴。

5.组织协调机关日常事务与对外工作联络和公务接待工作。

(二)计划财务装备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各类费用开支使用及报销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2.制定实施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

3.负责日常财务核算,严格监督报账。按时报批执行人员工资变动及工资发放,完成社保缴纳等工作。负责工会经费审核。

4.对国有固定资产统一管理。组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等装备保障工作。

(三)检察信息技术

1.组织网络信息化建设和辅助司法办案工作。

2.承担机关基础网络、智能会议、通信设施、办公办案设备、机房的维护管理和保障。

3.负责机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工作。

(四)其他保障性工作

1.负责机关办公条件改善及后勤保障等工作。与物业公司对接做好办公楼安保工作及秩序维护。

2.负责机关驾驶员管理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调度保障、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和维修保养工作。

3.负责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治部

(一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

(二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监督、干部教育培训、劳资和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检察官的遴选、管理、晋升和退出工作。

(四)负责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聘、管理工作。

(五)负责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基层院建设相关工作。

(六)负责本院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七)负责本院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八)负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文书的送达、配合监察委执行押解和强制措施任务,配合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九)负责本院机关党建、党群工作。

三、第一检察部

(一)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抗诉。

(二)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和羁押必要性审查。

(三)办理我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工作。

四、第二检察部

(一)第二检察部受理《刑法》第三章所列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第五章的诈骗罪;第八章、第九章所列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负责上述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抗诉;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我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工作。

五、第三检察部

(一)刑罚执行检察职责

1.对本辖区同级法院判决的有期徒刑、拘役刑等刑罚交付执行检察职责。

2.对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进行检察职责。

3.对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检察职责。

4.对财产刑执行检察职责。

(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的检察职责

1.对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执行检察职责。

2.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检察职责。

3.对强制医疗执行检察职责。

(三) 案件侦查职责

对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线索的查办,查办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

六、第四检察部

(一)对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

(二)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

(三)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

(四)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

(五)支持起诉。

(六)纠正虚假诉讼、虚假调解。

七、第五检察部

(一)民事公益诉讼

1.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二)行政公益诉讼

1.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院办理或上级院交办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院办理或上级院交办的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

3.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生效判决、履行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八、综合业务部

1、案件管理:负责本院案件受理流转及结案审核、办案流程监控;负责本院业务统计信息管理;负责本院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保管;负责本院案件信息公开及律师接待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

2、控告申诉检察: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负责受理、办理控告、申诉案件;负责审查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负责办理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本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的工作。

3、法律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本辖区检察调研工作;对本辖区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和执行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围绕检察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领导机关和本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起草经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适用法律的疑难问题向上级检察院的请示报告;负责本院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法律审核工作;负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和检察官协会工作。 





智能悬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