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专项活动正当时,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七里河区检察院立足“四大检察”职责,多措并举,全面发力,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检察为民宗旨。
一、“刑”剑出鞘,力惩违法犯罪
1.办好涉民生刑事案件,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依法办理诈骗类案件64件72人,涉案金额约1200万余元;民生领域腐败案件11件15人,涉及金额约3000余万元,有效助力“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的开展。
2.多方协作,持续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审查涉未成年人逮捕案22件29人,审查起诉案19件28人。牢固树立涉未成年人案件无小案的理念,检医协作,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及心理健康教育基地;检社协作,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实践基地。坚持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怀和“求极致”的标准,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未成年人案件。
二、“民”盾高擎,守护合法权益
1.“监”护民生,兜实民生底线。办理5件合同纠纷类民事检察监督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份。其中,2件系民事虚假案件,涉案金额达86万余元。做到以金融安全促民生保障,解决群众愁难急盼的问题。
2.扶幼助老,助力民生福祉。围绕劳动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多次与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劳动监察大队等部门沟通联系,做实支持起诉工作。截止6月底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件,涉案金额73837元,切实维护特殊人群权益,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3.检心为民,细听民声访意。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8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3件4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7万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到“上门问案”,如宋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多次前往出租车租赁公司、村民委员会等地帮忙协调,快速向政法委报批、发放救助金4.7万元,用实际行动向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检察服务,传递检察温度。
三、“行”之有效,敢于攻坚克难
1.主动出击,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工作。通过调取相关法律文书,办理一批行政违法监督类案,涉及程序履行不当问题,有损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如朱某某不服行政裁定申诉案中,发现原一审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不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诉讼权利、剥夺申请回避权等情形。七里河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建议法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诉讼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2.避免程序空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生效法律文书是据以强制执行的依据,判项给付内容明确是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不可或缺的法律要件。在白某梅行政监督案中,判决书虽确认对其损失予以补偿,但未明确补偿标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程序空转。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七里河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均采纳,并启动再审程序。
四、“益”心“益”意,共筑公益长城
1.从群众身边出发,助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受理公益诉讼案39件,刑附民公益诉讼案2件。其中,涉食品安全领域2件,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涉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做实公益法律监督刚性维护国家利益;涉安全生产领域1件,针对因不文明祭祀引发山火的问题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涉妇女权益保障领域2件,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实现常态化监管,健全妇女权益保障体系。
2.紧盯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牢筑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办理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6件,以公益法律监督盘活“撂荒地”,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7件,以公益法律监督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治理理念,积极稳妥拓宽公益法律监督覆盖面。
新征程,新起点,七里河区检察院将继续深耕“检护民生”行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以更高检察服务水平守护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