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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机制强化衔接配合 构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格局

时间:2025-09-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充分落实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强化各政法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衔接配合,有力提升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协同治理水平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牵头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构建职责清晰、衔接顺畅、监督有力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意见》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牢牢构筑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根基。《意见》的制定严格遵循《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顶层设计,是上位法的原则性规定七里河区的实际工作情况紧密结合具体化和本地化实践,法律法规中关于交付接收、监督管理、考核奖惩变更执行、解除终止等环节的衔接配合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落实的具体条款,确保了衔接机制的合法性与权威性,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社区矫正领域的生动实践。

《意见》贯彻“破除壁垒”理念构建四大机制立体化协作新格局。社区矫正作为一项非监禁刑事执行活动,其成功与否高度依赖于各职能单位间的无缝衔接与密切配合。针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沟通不畅、职责边界模糊、协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意见着力构建情况通报会联会商信息共享突发事件处置“四大机制”,明确各单位应当就社区矫正交付执行、文书送达、特殊情况抄送等相关事项互联互通;应当加强执法衔接和沟通协调,做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遇有特殊情况的会商应当根据需要实时查询社区矫正对象各项情况,共享社区矫正工作动态信息 应当社区矫正对象特殊情况协调联动,妥善处置,切实打通衔接堵点,提升协作效能。

《意见》突出检察监督职能检察履职贯穿社区矫正执行全过程,旨在以高质效履职提升辖区社区矫正水平公检法司协同配合的整体格局中,依托“四大机制”,检察机关可以动态掌握社区矫正执行的全流程信息,变事后被动检查为事前事中主动预警监督,将以往结果审查“过程控制”,进而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进行监督纠正有效防止纸面服刑”“脱管漏管违法违规现象发生也可及时通报发现的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并就法律理解适用、疑难件处理及时各政法单位深入探讨增进共识和统一标准,从源头上减少执法司法偏差。这种“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模式,不仅体现监督的刚性约束力,融入了沟通协作的柔和性极大提升检察监督的接受度和实效性有力提升社区矫正执行和监督水平

《意见》的出台是七里河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设方面的重要创新,进一步明确了各政法单位的职责分工,凝聚了协同治理合力。公检法司家单位狠抓贯彻落实,把具体规定贯穿于社区矫正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让文本上的衔接机制真正转化为实践中的协同战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七里河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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