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感谢七里河检察院以及检察官们的努力和付出,谢谢你们伸张正义,你们在办案过程中不仅严谨细致,还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近日,当事人王某某和其妻子怀着感激之情来到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着“人民的检察官,正义的守护者”的锦旗送到了几位参与办理该案的检察人员手中,对七里河检察院秉公执法、心系群众的良好作风表示感谢。

锦旗背后的案件源于2022年9月份,嫌疑人张某某酒后在乘坐王某某驾驶的出租车时,未佩戴口罩且欲在车内吸烟,王某某多次提醒后遭到张某某辱骂。王某某遂在附近停车要求张某某下车,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张某某用拳头殴打王某某头面部致其受伤。经兰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某的损伤属于轻伤二级。
2023年4月份,张某某故意伤害案移送到了本院第一检察部,该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冯丹细致了解案发经过,认真分析证据,认为案件证据薄弱需补证。为此,检察官冯丹与公安沟通协调,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相关视频监控录像、接报警电话记录、报警路人及知情人员的证言来补强证据。经补充完善证据后,本院于2023年5月25日以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月12日,法院对张某某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法庭上检察官冯丹出示了大量证据,指证张某某的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某某终于当庭认罪,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赔偿当事人王某某经济损失22637.36元。
针对本案,检察官冯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安抚纾解王某某情绪,让其相信案件一定会被依法秉公处理。同时,在讯问嫌疑人张某某时,从法、理、情入手对其做了长达1小时的释法说理,告知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将获得从轻处罚,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在检察官冯丹的不懈努力之下,本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面锦旗就是一片民心,既是对检察官公正执法的肯定,也是对七里河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诠释。在该案办理中,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的司法理念,秉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严审细查案件事实,依法打击犯罪分子,同时积极挽损,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记为民初心,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