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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护民利 检察为民获锦旗

时间:2023-10-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谢谢感谢七里河检察院以及检察官们的努力和付出,谢谢你们伸张正义,你们在办案过程中不仅严谨细致,还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近日当事人王某某和其妻子怀着感激之情来到七里河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着人民的检察官,正义的守护者锦旗送到了几位参与办理该案的检察人员手中对七里河检察院秉公执法、心系群众的良好作风表示感谢。


锦旗背后的案件源于2022年9月份,嫌疑人张某某酒后在乘坐王某某驾驶的出租车时,未佩戴口罩且欲在车内吸烟,王某某多次提醒后遭到张某某辱骂。王某某遂在附近停车要求张某某下车,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张某某用拳头殴打王某某头面部致其受伤。经兰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某的损伤属于轻伤二级。

2023年4月份,张某某故意伤害案移送到了本院第一检察部,该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冯丹细致了解案发经过,认真分析证据,认为案件证据薄弱需补证。为此,检察官冯丹与公安沟通协调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相关视频监控录像、接报警电话记录、报警路人及知情人员的证言来补强证据。经补充完善证据后,本院于2023年5月25日以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月12日,法院对张某某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法庭上检察官冯丹出示了大量证据,指证张某某的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某某终于当庭认罪,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赔偿当事人王某某经济损失22637.36元。

针对本案,检察官冯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安抚纾解王某某情绪,让其相信案件一定会被依法秉公处理。同时,在讯问嫌疑人张某某时,从法、理、情入手对其做了长达1小时的释法说理,告知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将获得从轻处罚,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在检察官冯丹的不懈努力之下,本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面锦旗就是一片民心,既是对检察官公正执法的肯定,也是对七里河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诠释。在该案办理中,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司法理念,秉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严细查案件事实,依法打击犯罪分子,同时积极挽损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记为民初心,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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