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耕地撂荒监管职责,切实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听取意见,推进撂荒地综合整治,6月26日,七里河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撂荒地整治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辖区相关乡镇街道代表参加。

今年6月初,七里河区检察院根据《兰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助推耕地保护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辖区五镇、一乡、一街道开展撂荒地整治情况摸排工作,对比辖区农村撂荒地整治工作方案,发现部分乡镇未完全推动辖区撂荒地依法复耕复种,造成了上百亩耕地资源的浪费,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本院决定立案审查。考虑到耕地撂荒关系到农民切实利益,未复耕复种撂荒地面积较大,且具有不同类型和成因,为更有效实现农民权益和社会公益的双赢,七里河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在前期业务咨询、调查取证、案件磋商、明确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推进耕地资源保护,护航粮食安全。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围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事实、行政机关法定监管职责、履职难点及整改措施进行详细阐述,进一步明晰了撂荒地整治职责及各自工作任务;相关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就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进行确认,并立足工作职责,表示会严格落实辖区耕地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撂荒地整治措施;听证代表们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情况对撂荒地后续整治工作发表意见,认为土地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必须依法保护,检察机关主动履职,推动撂荒地整治非常重要,相关行政机关应该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同时希望检察机关能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常态化跟踪整改效果,努力让受损公益得到恢复。
经过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现场评议,一致同意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撂荒地整治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撂荒地整治监管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依法推动辖区撂荒地复耕复种,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护耕地是保护粮食安全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 耕地保护对维护生态环境、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农村生产经营、损害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七里河区检察院将继续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挥一体化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的制度优势,高质效推动耕地资源保护工作,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保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