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有效达到控烟目的,成功建设无烟机关,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控烟巡查工作制度。
一、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均为控烟劝导员,负责检查督促日常控烟工作落实情况。
二、控烟工作巡查小组在院无烟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负责落实本院控烟工作各项规定,并根据要求开展工作。
三、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控烟巡查值班表》安排,及时组织巡查员和监督员开展控烟巡查工作。
四、控烟巡查工作中,需重点关注机关办公场所内外张贴的控烟标识及相关控烟宣传图片是否完好,有脱落或损坏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重点巡查办公场所吸烟现象,积极劝阻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要;及时宣传控烟知识。
五、控烟工作巡查员、监督员应认真做好劝阻记录工作,并及时上报院无烟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