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淫乱行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参与这种不道德的活动,不仅会逐渐丧失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还会对社会风气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这种行为会增加感染性传播疾病的风险,严重影响个人身体健康和安全。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2023年2月,蔡某、徐某峰、张某才等3人为追求刺激,通过网络聊天等方式联系认识后,相互勾结,以多种形式组织他人参与聚众淫乱活动。2020年7月4日,经张某(已判决)组织,蔡某、徐某峰与曹某(已判决)等人在兰州市城关区碧桂园某房屋内聚众进行淫乱活动;2022年6月9日,经蔡某组织,由其与张某才、徐某峰三人共同商议,在兰州市七里河区某民宿酒店与王某聚众进行淫乱活动;2023年2月,经张某才组织,由其与蔡某、徐某峰三人共同商议,在兰州市城关区某民宿酒店内与张某才妻子师某婧聚众进行淫乱活动。期间,蔡某等人将涉及内容粗俗低下、严重违反正常公序良俗的聚众淫乱过程录制成视频,事后分发各聚众淫乱活动参与者。后因部分视频流出并通过网络进行传播,被兰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发现并立案侦查。2024年10月11日,该局以蔡某、徐某峰、张某才涉嫌聚众淫乱罪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4年12月20日,兰州市七里河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蔡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徐某峰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张某才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普法】
聚众淫乱罪是指在首要犯罪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多人纠集在一起进行淫乱活动。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其中,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淫乱活动当中,起到组织、指挥、策划作用的人。多次参加一般是指首要分子以外的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三次或者三次以上的人。本案中,蔡某、徐某峰、张某才等3人为追求享乐,贪图精神刺激,不顾人伦道德,组织多人多次与不同女性在不同场合进行聚众淫乱活动,甚至夫妻共同参与聚众淫乱活动,此种行为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挑战社会公众道德人伦底线,社会影响恶劣,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此,检察官严正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聚众淫乱活动等这些违反道德和法律的红线一旦触碰,终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大家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不断提高个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守道德底线,珍惜美好生活,远离违法犯罪,共同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同时,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与聚众淫乱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随着当前各大网络视频平台的兴起,部分人为博取眼球、求得关注,组织观看、随手转发色情视频、图片、文字等,这些行为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风化,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人民群众要远离不良诱惑,莫让欲望毁弃美好人生。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十一条规定,组织、策划、指挥三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三次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