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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

时间:2024-06-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618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业联合会,共同签署《关于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通过优化协作配合机制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为推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奠定基础


明晰权责,靶向发力。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聚焦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商业秘密、地理标识、老字号、驰名商标及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严重违法行为,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形成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保护合力,实现三方优势互补、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法治营商环境,助推强省会行动、把七里河区打造成现代商业中心和城乡融合样板区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二是创新机制,协同发力《意见》提出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合会三方要专设联络机构,由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统筹联络工作。积极拓宽交流沟通的渠道和方式,逐步建立常态化、多样化的会商沟通机制,共同研究落实相关工作。实质化信息共享机制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推动跨单位信息共享,加快实现案件线索行政、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定期通报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情况共同做好相关领域案件数据动态分析、案件规律研判等工作。充分利用“甘肃检察机关 甘肃省工商联系统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权益信息平台”数字化系统优势,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线索“网上受理、网上监督”,畅通数据资源赋能检察监督,能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是业务互通,精准发力。《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平台效能,在各自开展涉及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时,可邀请其他两家单位共同参与探讨。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联合会辖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定期抄送检察机关,通过送法进企或召开座谈会等订单式检察服务为企业纾困,新质生产力的孕育提供法治沃土三方单位立足本职,推动各项业务协同推进检察机关应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证据的固定和保全等问题及时做好答复,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协助检察机关核实涉案注册商标信息、地理标志产品信息等,并提供专业意见。

四是深度衔接,高效发力。《意见》强调要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工作中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在向侦察机关移送的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对侦察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可建议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审查并及时反馈案件处理情况。对检察机关依法出不起诉决定但应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反相移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处理情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的,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向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或提供线索,区检察院应依法审查并及时反馈,对于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进行监督。

五是多措,长效发力畅通人才交流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互派干部交流学习,深入推进行政机关人员及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探索建立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人员同堂培训机制,通过共同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互派人员参加对方组织的培训活动、邀请业务专家授课等方式,加强对多发高发类案、疑难问题以及新类型案件的培训,共同提案高业务能力,促进统一执法司法办案标准,提升履职能力办案水平。同时,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加强各类新媒体联动和舆论引导,及时报道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措施和成效,共同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法治营商氛围。定期对办理重大案件、推进建立协作机制、开展新领域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等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个人进行及时表彰奖励,协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长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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