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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 检察守护汽车租赁行业法治蓝天

时间:2024-09-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的良好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面对汽车租赁行业中频发的合同诈骗、租赁车辆转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通过提前介入、立案监督、提起公诉、督促退赔等举措,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保障汽车租赁行业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


提前介入侦查取证助破案

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院提起公诉一起涉企案件经法院审理作出一审生效判决,以被告杨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案情可追溯至20213月1日,被告人某某来到兰州,在聊天软件平台上认识了张某某,因急需用钱,遂向张某某提出借款请求张某某称要想借款必须要有抵押物。次日被告人杨某某来到兰州市七里河区甘肃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谎称其天水的朋友要结婚需租赁车辆,与该公司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书》,租赁了该公司一辆大众牌迈腾小轿车。2024年3月6日,杨某某谎称车辆为自己父亲所有,与张某某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后将该车交给张某某,张某某收到车后给杨某某支付借款1万元。后杨某某更换手机号码,删除了张某某及甘肃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员工的微信后逃匿,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甘肃某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发现车辆定位消失、杨某某无法联系后前往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报案。收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申请后,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完善固定证据,成功抓获了本案被告人杨某某。

检察履职,追赃挽损护企业

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办案追赃挽损并重形成工作合力。检察干警走访了解被害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并针对汽车租赁公司车辆丢失、权益受损情况,被告人杨某某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深入阐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及认罪认罚从宽等法律制度,经检察机关积极履职、督促退赔,被告人杨某某认罪悔罪,被告人杨某某家属全额赔偿了被害公司车辆损失费用15万余元及租赁费用14万余元,并取得了被害公司的谅解。该办理,不仅有效挽回了被害公司的经济损失,最大程度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且促成了被告人与被害公司和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因案施策,防范风险强经济

“未雨绸缪,方能防患未然。”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在护企过程中,不仅注重事后打击,更注重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以此案为契机,针对汽车租赁行业的特点,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对症下药,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发现并预警潜在风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通过上述举措共同构建起一张多维度、全方位的防护网,守护经济的健康发展。

下一步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做细,以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打击力度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深入了解企业实际困难与法需求,全方位、多渠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企业家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为企业稳健前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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