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4月28日在兰州市七里河区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扎实开展六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中坚守初心,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中担当使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取得新成效
全力投入平安七里河建设,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举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52人,起诉945人,切实担当维护稳定使命。
(一)坚决保障社会大局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3人。坚决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起诉525人。加大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68人。突出惩治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批捕64人,起诉19人。集中力量重点办理“2.12”特大套路贷案中李某喜等55人的批捕起诉工作。办理“4.14”等一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总案值316万元,涉及公民个人信息10万余条。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确保案件质量并重,严格把关、不枉不纵。聚焦“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深挖重点案件和涉案违法经济源头。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做到线索案件全部清仓。共起诉涉黑犯罪1件14人,涉恶犯罪2件28人。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不予认定1件15人。专业化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格办理范某斌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柴某震等22人寻衅滋事等涉恶案件。对办案中发现的西客站等重点场所、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并就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推动健全社会治理长效机制。
(三)用心回应答复群众诉求。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等制度,稳步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受理的99件来信来访,均于7日内予以程序回复,3个月内全部办结答复。坚持“应听尽听”原则,组织公开听证6件,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主动摸排323件判决生效案件,对5名刑事案件受害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9.6万元。
(四)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1人。对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6人,不起诉17人。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司法保护,探索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未成年嫌疑人跨省市异地考察帮教。开展社会调查69件次,向未成年嫌疑人及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26次。深入辖区40所学校,面向1.8万名师生开展法治宣传。对办案中发现的旅店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学校周边商铺未张贴禁烟标识等情况,制发检察建议,并协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督促清理整改,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五)主动服务防疫、创建工作。严格落实涉疫案件省市区三级同步审查机制,起诉涉疫情刑事案件2件。办理疫情防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推动辖区公共场所废弃防护用品处置规范化。深入开展复学复课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提出针对性防范意见。毫不松懈做好自身防控和联防联控,检察人员下沉基层社区卡点执勤300余人次。主动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先后组织干警志愿者500余人次,参与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文明交通劝导、法治宣传等各类活动。
二、强化检察担当,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再现新作为
以实际行动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切实担当服务发展使命。
(一)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持续落实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监督撤销涉营商犯罪案件5件,监督立案1件,起诉涉营商犯罪64人。对涉案民企开展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批捕24人,不起诉26人。密切检企联系,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3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依职权对接重点项目建设,强化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以点带面深化企业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最大限度方便企业,服务群众。
(二)全力服务保障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坚持把服务脱贫攻坚与办理涉农刑事案件、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工作紧密结合。依法起诉扶贫领域犯罪69人。建议劳动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5件,支持农民工起诉1件,起诉恶意欠薪犯罪2人,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38万余元。大力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相衔接,对因案增贫的2名建档立卡户发放司法救助金3.1万元。加大对定点帮扶村的支持力度,组织干警4批次深入帮扶户逐项核查惠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帮助村民销售百合等农作物2千斤,增收3万余元。帮助 2名建档立卡户在“家门口”就业,并为66户村民发放节日慰问金35600元。
(三)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集中对2019年发出的55件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力度,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件,督促责任部门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治理恢复被污染水域0.6亩,清理河道5.9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7328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2吨。
三、适应新时代发展,并行推进“四大检察”迈上新台阶
-(一)以办案质效为重点,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决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不批捕88人,不起诉130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5.38%。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5件,纠正漏捕38人、纠正漏诉43人。提出刑事抗诉2件。对取证不规范、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违法情形,口头纠正66次,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件。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取保候审14人。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5件,起诉9人,追赃挽损18万元。稳妥开展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核查线索4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13人,监督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3件,开展羁押期限审查4件,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件。常态化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对符合收押条件的3人督促收监。
(二)以精准监督为核心,逐步做强民事检察。全面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监督。审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1件,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4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息诉;对民事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对办案中发现的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请抗诉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两级法院当年裁定撤销原判、重审或发回重审12件,为群众及企业挽回损失790余万元。突出打击民事虚假诉讼,查实了涉案金额320万元的郭某某诉江苏某建设有限公司等3件虚假诉讼案件。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对怠于执行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6件,法院全部采纳。
(三)以化解争议为关键,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己任、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紧盯重点领域,深化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对辖区农村非法侵占耕地突出问题,向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检察建议6件,督促履职。对申请强制执行环节不规范、罚金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0件,督促规范“裁执分离”。全部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扎实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通过释法说理、心理疏导、督促纠正违法等方式,积极促成行政机关与当事人消除分歧,达成和解,已成功化解行政复议案件8件。
(四)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全面做强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办理处方药用药、校园周边食品等食药安全领域案件13件,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拉网式排查清理整顿。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探索办理文物保护、高空坠物、消防安全等新领域案件21件。全力构建案件线索收集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35名。2020年,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57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履行诉前程序55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100%。依法对1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已开庭审理并支持全部诉讼请求。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均得以解决,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了最佳社会效果。
四、狠抓自身建设,检察履职能力获得新提升
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深入贯彻检察官法,努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充分利用党支部进一步强化党性教育,突出抓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检察人员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注重丰富教育载体,突出检察特色,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61次。依托学习强国、甘肃党建APP等平台,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的开展,规范推动支部标准化建设。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全面从严廉洁治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从检承诺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督察,开展工作约谈42次231人,开展提醒约谈2次3人,着力推动真抓真管真严。扎实推进“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聚焦问题立行立改。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逢问必录”、全员覆盖、逐月报告。结合区检察院发生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举一反三进行警示教育,扎实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专项整顿活动,深化“以案促改”。
(三)全面提升专业素能。积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认真落实“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和考核奖惩评,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领导带头办案、员额动态管理制度,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已成为常态。2名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30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注重线上线下培训学习相结合,组织干警参加线上专题培训1544人次,参加检察业务、政治轮训39班次。
(四)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主动报告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邀请代表委员20余人次,参加专题视察等活动7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7件。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发布案件信息1133条,公开法律文书742份。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679篇,阅读量25万。《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源发检察稿件7篇,每日甘肃网等网络媒体转发检察稿件90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对标对表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区检察院工作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有待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检察人员整体素能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四是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需完善,从严治检任务依然繁重;五是信息化智能化应用不充分。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改进。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持续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努力在服务大局上提水平、在司法办案上提质效、在队伍建设上提层次,全力为七里河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现代化中心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高效的检察保障。
一是坚持“稳进”,以更实举措服务市域治理。主动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区委要求,认真做好检察环节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助推平安七里河建设。深化“扫黑除恶”源头治理,推进长效常治。聚焦“三大攻坚战”、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任务,优化强化检察措施,护航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化运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再落实。持续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抓好司法为民实事,抓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社会治理。
二是深化“落实”,以更大力度保障民生福祉。认真贯彻执行民法典,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民事权利,维护公平正义。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扎实抓牢“舌尖上的安全”“脚下的安全”等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更高质量法律监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持续“提升”,以更高标准提升履职能力。更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推动政法工作条例落细落实。大力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队伍建设的良好成效确保履职尽责。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从严治长”,从严管理,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中存在的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业绩考核为抓手,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力推进检察工作整体效能提升。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主动担当,砥砺前行,忠诚履职,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使命,努力为“十四五”良好开局保驾护航,为七里河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