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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9-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5日在兰州市七里河区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两聚焦一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适应内设机构改革,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使改革成为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转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一、立足中心大局,主动聚焦“六项重点工作”

区检察院把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定位、选准突破口和着力点,为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服务和保障。

(一)明确形势要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19年,危害公共安全、破坏金融管理等涉安全犯罪批准逮捕36件42人,起诉261件27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了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依法办理了“2·12套路贷”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危害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保持了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注重权益保护,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全市检察机关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违法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件2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提起公诉的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均作出有罪判决,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5000余元。

(三)确保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会同区监委、公安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参加案情研讨会、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完善信息沟通、线索快速移交、核查反馈等机制,确保对关键节点的全面、有效把控,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2019年,受理涉黑恶批捕案件12件51人,均已依法批准逮捕。受理涉恶审查起诉案件8件4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件29人,涉恶案件现均已收到判决。区检察院办理的彭亮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兰州市首例涉黑案件,该案已于2019年5月公开宣判。办理了马某某等4人长期滋扰汽车客运南站涉嫌敲诈勒索案,省、市检察院对区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梁某某等12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恶势力案,做到黑恶必除,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同时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履行职责。

(四)坚持因地制宜,主动作为保护生态环境。以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设立检察联络室、与乡镇检察室建立合作机制等方式,形成了共同治理黄河流域“四乱”问题的合力,携手保卫母亲河。2019年6月,办理的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就被告人杨某某对草原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的行为,依法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一步提升了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为实现绿色发展提供了检察守护。2019年9月,对王某某、李某某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提起公诉,严惩非法侵占耕地行为,坚守耕地保护底线。

(五)筑牢安全防线,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认真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区检察院派出走访人员350人次,走访辖区内民营企业900余家。收到涉及辖区内民营企业线索6件,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每人督办一件,现已全部办结。其中,对兰州市金港城糖酒市场23家商户未及时清款高达700余万元的线索,发出检察建议,并通过民事诉讼法律政策咨询、案件线索转办等方式帮助商户挽回损失,解决市场经营中积累的遗留问题。

(六)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审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7件79人;对2019年以来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的60件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进行筛选摸排,向一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2件司法救助案正在审查报批中;按照高检院的统一要求,完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建设,现已投入运行;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与区教育局配合对辖区85所中小学、幼儿园4万余名师生逐一进行了校园安全排查摸底,督促建立健全预防性侵、校舍管理等制度。选派检察长、副检察长在内的7名检察官兼任7 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深入辖区22所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二、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区检察院通过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坚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并行,努力把法律监督工作做优做强做实做好。

(一)突出传统优势,做优刑事检察。以提质增效为着力点,以刑事诉讼前端监督为增长点,以提升检察官能力为切入点,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全市率先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2019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559件801人,批准逮捕500件706人,不批准逮捕56件84人;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863件1165人,提起公诉726件936 人,不起诉89件93人;追诉漏犯18人,追诉漏罪35人。加强同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受理市、区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9人。提起公诉5件5人,已判决2件2人。对涉嫌长期为黑恶势力存在和发展提供帮助,导致黑恶势力组织逐步做大成势的“保护伞”宋某某以受贿、滥用职权罪提起了公诉。办理了兰临高速兰州南收费站重大交通事故案,李某某违法行为引发非洲猪瘟疫情的妨害动植物防疫案,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充分履行刑事侦查监督职能,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口头纠正14次,并已督促公安机关整改落实。自行发现或通过控申部门受理要求立案监督案件9件。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职能,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5件35人,发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书18件18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件13人;配合区司法局完成了对辖区各司法所共计73名重点社区矫正人员的电子手环佩戴监管工作;依法办理特赦案件10件10人;监督财产刑执行案件303件7908万元,结案234件1088万元;清理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70人,收监执行24人。

(二)提升监督质效,做强民事检察。转变民事检察监督理念,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注重个案监督为类案监督。2019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7件。其中民事裁判监督案件5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终结审查1件,发现虚假诉讼案件1件,已提请市检察院抗诉,正在办理1件;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1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7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正在办理3件。对原裁判正确的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裁判权威。

(三)补足短板弱项,做实行政检察。重点办理涉及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知识产权、减税降费、治安处罚、违章建筑拆除等领域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提出抗诉等以“精准化”为导向的行政诉讼监督方式,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2019年,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29件。经审查,向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份,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份,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5份。2019年12月,区检察院首次以现场宣告送达的方式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职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关注民生热点,做好公益诉讼。“做好政府的法治推手”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构建与行政机关沟通衔接长效机制,集中解决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2019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0件,立案7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9件。其中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发现线索68件,立案6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件,回复率100%,做到一建议一整改,夯实了政府生态环境的监管职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发现食药领域公益诉讼线索10件,立案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履职,筑牢辖区食品安全防线。

三、强化自身建设,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区检察院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一)狠抓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立场,严肃政治生活,强化理论武装。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为目标,打造“党建+检察”模式,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检察宣传、检察文化等紧密结合,安排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APP等平台,规范支部建设、党员管理、党内政治生活开展。

(二)借力教育培训,深入推进主题教育。积极搭建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干警参加兰州市网上干部培训509人次,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培训学院培训班 15次210人。高质量、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通过举办红色经典诵读活动,观看影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创新主题教育学习形式,认真开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主题教育、日常培训进一步深化干警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守初心更加有力,担使命更加自觉。

(三)打造阳光检察,自觉接受内外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上半年检察工作以及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区政协对检察工作的民主评议,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在12309中国检察网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1085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34件,公开法律文书726份。接待律师网上预约162次,接待律师、涉案人员及相关家属案件查询48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共计3344条。先后举办了以“‘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民营企业家、教育工作者、普通劳动者走进、了解、关注检察机关。2019年12月,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

(四)优化职能配置,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现人岗相适、人案相适、人事相适。内设机构改革后,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数量由原有的13个精简整合为8个,构建了由办公室、第一至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组成的履职新格局。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在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司法改革相关制度落实需进一步细化,司法理念需进一步更新。二是检察监督力度不够,影响作用有效发挥。三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履职能力有待提高。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区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奋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检察服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

(二)服务工作大局,发挥检察职能。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提升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到辖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努力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秉承现代司法理念和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发展,以办案为中心,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紧盯纪律规矩,保持廉洁本色。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精神。坚持严字当头,把纪律挺在前面,筑牢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底线,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建设检察铁军,体现责任担当。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勇于责任担当、素质本领过硬、纪律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聚焦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的短板、弱项,推动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察保障一体建设,持续抓好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促进检察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不断提升,更好的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之中。

各位代表,检察机关作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肩负重要职责。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坚定信心,忠诚履职,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努力在检察工作中体现公平正义,为社会大局稳定、打造“精致兰州·魅力七里河”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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