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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教育活动

在区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5-05-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席正清

2014年3月1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对我院深入开展此次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体安排动员,全体党员干警,一定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上来,积极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之中,以作风建设的显著成效凝聚起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力量。

下面,根据区委的要求和院党组的研究,我主要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在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尤其是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范围更广泛、对象更多元、要求更严格。自今年1月20日以来,中央及省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先后就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2月10日区委召开了我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石镜如书记做了重要讲话。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七里河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兰州市七里河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开展这次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这些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一)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必然性。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从检察工作来看,当前正处在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必将进一步激发和凝聚全体检察干警的力量,使其更好地投身到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中来。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我们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全院检察干警坚持和发扬群众路线这个优良传统,切实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深根植于干警的思想中和执法办案活动中,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践行执法为民,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凝聚群众力量。

(二)全面领会教育实践活动“四句话”的总要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明确提出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这是开展活动必须把握好的基本点。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照镜子”,主要是对照党章、廉洁从检规定、作风建设要求、群众呼声和先进典型,查找差距,发现自身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正衣冠”,主要是正视问题、改正缺点,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时时处处端正思想和行为,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听取意见、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清洗思想上和行为上的灰尘,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治治病”,主要是对症下药、治病救人,该教育提醒的教育提醒,该严肃查处的严肃查处,该专项治理的专项治理,抓紧治好干警思想和作风上的毛病。全体干警一定要系统理解、准确把握这个总要求,并将其贯穿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各方面,努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三)准确把握作风建设的主要任务。中央决定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切中了党群干群关系受到损害的重要根源,抓住了当前作风方面最具普遍性、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我们的教育实践活动,必须紧紧围绕“四风”方面找准问题、抓住要害,以整风精神下决心革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当前,检察执法行为和作风建设越来越受到“镜头”、“聚光灯”和社会舆论的考验,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社会公平正义、反腐倡廉、权益保障的期待越来越高,对检察执法行为、执法作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广大检察干警要坚持执法为民,提升执法能力,改进执法作风,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警不愿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深刻理解开门搞活动的基本原则。干部作风怎么样,存在哪些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问题有没有解决,群众感受最真切。坚持开门搞活动,是我们党历次集中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每个环节都组织群众有序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问计、诚心听取群众评议、真心为群众解难,避免自说自话,切忌自弹自唱。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整改方案和结果要向群众公示,让群众知道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使活动始终处于群众监督之下。要坚持由群众来评判活动效果,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补课、返工,真正使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紧密联系检察实际,着力完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我们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中。近年来,我院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提出班子成员发挥“六个作用”、中层干部“七个增强”,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执行力。通过大力开展“七讲”、“爱集体、讲奉献、明事理、懂规矩”十二字机关风尚的再学习再认识、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等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和大力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岗位职责教育、检察纪律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方式,严明了党纪、政纪和检纪,全院队伍建设有了新进展,干警作风和精神面貌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四风”问题的种种表现的详尽列举、深刻剖析,令人深思,催人警醒,这些问题在我们检察机关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仍比较突出,需要我们下大力气,从思想深处进行一次深刻全面的对照检查,勇于揭短亮丑,真正触及灵魂,在改进作风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着力解决群众观念不强的问题。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但伴随着改革开放、社会转型,有些党员干部与群众的感情疏远了,宗旨意识淡化,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包括:地位观“错位”、权力观“扭曲”,“官本位”思想严重,不愿调查研究,不愿接触群众,对群众利益、群众疾苦麻木不仁,对群众诉求无动于衷,甚至敷衍塞责;长期坐守机关,怕接触群众,不懂群众语言,不会与群众打交道,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对上级的重要部署照本宣科、囫囵吞枣、断章取义,不注重结合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运用新媒体回应群众关切、引导舆情能力不足,等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通过深入帮扶点、联络代表委员、开展检务公开活动,利用已有信息传播平台、征求意见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对我院检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诚恳征求群众对检察干警作风的反映,真正了解群众内心的需要和期盼,找准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在落实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差距,努力夯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民意基础。

(二)着力解决工作态度的问题。要坚决反对享乐主义,着力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安逸、追求享受等问题。包括:意志消沉、信念动摇、物质欲望膨胀,喜欢出入灯红酒绿场所;作风庸、懒、散,工作标准不高,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固步自封,安于现状,讲待遇、讲享受,但从不比工作、比贡献;见职务晋升就要,见名利好处就上,见困难问题就躲,不愿干艰苦工作;上班迟到早退,做事粗枝大叶,工作拈轻怕重,无所用心,工作时间看电影、玩游戏;有的安于现状,得过且过,满足于现有知识和经验,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不注重自我提升,责任心不强,对工作马虎应付;信奉好人主义,只想当“太平官”,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队伍中的不良现象不敢抓、不愿管,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负责和担当,致使一些工作长期徘徊在原地。活动中,我们一定要大力发扬创先争优精神,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工作上瞄准一流、争先进位,精益求精、始终追求高标准高质量,确保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

(三)着力解决学风不扎实的问题。主要是研究不够深入,学不求深、思不求解,学用脱节。把学习当作软任务,对于开展的各项学习活动,敷衍了事,装装样子,浅尝辄止,无心在实践中认真运用;有的自认为熟悉情况,不深入实际进行调研,主观臆断、妄下结论,对新情况新问题反应不敏锐、应对不得力;有的开展调研流于形式,看不到实际问题,认识偏差,提不出有效对策。加强学习和研究是党员干部提高素质、增强本领、做好工作的重要途径。广大党员干警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并注重学用结合、用以促学。同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各项检察工作决策符合法律的要求、符合实际。

(四)着力解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责任不清,抓的不紧,督查不力,重形式不重结果,重过程不重实效。有的工作推进不力,定了的事情迟迟不见落实;有的部署完就撒手不管,不盯不靠,不抓督查,特别是对一些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不及时、解决不及时。抓落实是工作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是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工作不落实,再好的政策、法规、措施也会落空,再宏伟的目标任务也实现不了。只有坚持从实处着眼、用实干考量、用实绩说话,才能铲除只尚空谈、不干实事的不良风气,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全党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全院党员干警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从一开始就让群众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一)坚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责任。院党组对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院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分管部门和所在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把自己摆进去,以“七带头”即: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征求意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搞好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努力形成领导示范、以身作则、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不虚不空,不偏不倚,取得实效;又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导、抓检查,推动实施方案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导检查,保证活动效果。要自觉接受区委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和指导,积极汇报活动进展情况。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出偏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要确保整个活动既要在目标要求上与中央和省市区委同向一致,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具体内容、活动载体等方面探索创新,创造具有检察特色的自选动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做到规定动作要完成,自选动作有亮点。同时,要把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坚持以评促学、以评促改。

(三)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把整治“四风”的要求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要及时梳理现有制度,对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要针对存在问题,顺应法治建设的需要和群众呼声,抓紧研究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的新制度和规定。要注重将经验总结上升为制度规范,实现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和常态化。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四)坚持统筹兼顾,两手抓、两促进。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检察工作一并推进,做到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将活动要求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同时,把活动中激发出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做群众满意的执法者,用检察工作的进步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同志们,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高检院、省市院的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到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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