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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教育活动

七里河区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

时间:2015-05-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紧密结合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和制度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制度建设计划。

一、思路和原则

(一)制度建设的思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把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四风”问题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形成切合实际、便于操作、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二)制度建设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要求,本次制度建设应遵循4条原则:一是坚持聚焦“四风”、改进作风的原则,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二是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简便易行。三是坚持明确具体、管用长效的原则,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四是坚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的原则,不重复制定相同的制度,使制度更科学、更严谨、更实用、更规范。

二、建设计划和任务分解

按照制度建设总体思路和原则,我们对近几年现已来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进行了清理,对涉及“四风”方面的有关制度规定,梳理出需要“废、改、立”制度规定共50项,其中:予以废止的20项,修订完善的19项、新增的11项。

(一)需要废止的制度规定(20项)

主要是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文件规定执行适用期已过、所调整的对象或所设定的情况已消失等情况,经认真讨论和研究,确定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废止。

(二)已修订完善和正在修订完善的制度规定(19项)

主要是与现行规定不完全一致,但个别条文修改后仍可执行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三)新建制度(11项)

主要是根据上级新的规定或者要求,以及我院出现的新情况及前期制度规定方面的空白项进行制定。

三、组织实施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抓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是解决“四风”问题的治本之策,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实施。纪检部门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要牵头抓总、亲自主持研究谋划,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力量,集中精力抓好制度规定的“废、改、立”工作。

(二)统筹协调,确保质量

全院各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相互沟通商量。要坚持开门建制度,采取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大会等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要统筹进度和质量,既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又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取得制度成果。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行

要把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坚决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以制度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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